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4]392号)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粮指[2024]392号
为更好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助政策,根据省商务厅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市(州)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6256万元(详见附件1)。预算执行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加强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1.省级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分配表
2.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