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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农〔2021〕68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为规范吉林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管理,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深化我省种业改革和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报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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