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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1〕350号
各省级预算单位,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各集中采购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吉林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我们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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