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管部门、单位:
为了方便省直各部门、单位办理政府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业务,现将所提供材料公告如下:(所有材料2份)
一、政府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为:
(一)邀请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以申请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二)竞争性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以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处价格总额的。
(三)询价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以申请采用询价方式: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申请政府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所提交的材料:(两份)
(一)书面申请报告,明确不能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的特殊原因。
(二)政府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表。
(三)吉林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月份执行计划申报表。
(四)采购设备的参数。
(五)财政拨款提供财政厅下达的指标文件;自筹资金要提供自筹承诺书。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申请方式的有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