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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岭县教育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吉财监〔2025〕5号)
发布时间: 2025-01-09 14: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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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岭县教育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

吉财监〔20255


长岭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4298)要求,我厅于2024924日至1012日,对你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你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仅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未按规定编制净资产变动表及会计报表附注。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的规定。

(二)部门决算报表编报数据不准确,金额9.72万元。

1.2023年,你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总支出631.2万元,与预算会计账簿对应项637.68万元,相差6.48万元,账表不符。

2.2023年,你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中“基本工资”78.33万元,与预算会计账簿对应项81.57万元,相差3.24万元,账表不符。

上述行为不符合《部门决算管理办法》(财库〔202136号)第十一条“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依法依规编制决算,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规定。

(三)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金额77.3万元。

1.2023年,你单位工会委员会将应在“会费收入”科目核算的各单位上缴的会费28.72万元,在“其他收入”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17号)第五十六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的规定。

2.2023年,你单位工会委员会将应在“维权支出”科目核算的生活补助及春节慰问金15.1万元, 在“经费支出”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17号)第五十八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活动组织支出、职工服务支出、维权支出……。维权支出指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护、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和其他维权支出”的规定。

3.2023年,你单位将应在“维修(护)费”科目核算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0.25万元,在“办公费”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2107号)“30213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的规定。

4.2023年,你单位将应在“差旅费”科目核算的交通及住宿费用0.42万元,在“培训费”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2107号)“30211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规定。

5.2023年,你单位将应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科目核算的遗属补助0.64万元,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2107号)“30305生活补助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慰问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的规定。

6.2023年,你单位将应在“租赁费”科目核算的音响、灯光、舞台租赁费用13.75万元,在“办公费”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2107号)“30214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的规定。

7.2023年,你单位将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人员工资10.46万元,2022年绩效奖7.96万元等,共计18.42万元,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2201 应付职工薪酬 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四)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金额9.73万元。

1.2023年,你单位支付疫情期间校车补助9.6万元,其中,出车补助9.5万元,高速通行费0.1万元,未取得相关发票。

2.2023年,你单位工会委员会支付电影票费用0.13万元,未附观影人员名单。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的规定。

(五)延后确认费用支出,金额0.8万元。你单位2023年列支2022年度差旅费0.8万元。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规定。

(六)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金额2.49万元。你单位职工2023年去天津、南昌等地出差,用现金支付住宿费、机票等共计2.49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不符合《关于实施市(州)、县(市)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吉财库〔2014666号)“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各市(州)、县(市)所有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都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否则,单位财务部门将不予报销支出”的规定。

(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金额0.45万元。你单位2023年支付吉林财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咨询费0.45万元,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或通过电子商城网上服务市场集中采购。不符合《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吉财采购〔2020695号)“一、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C0805 商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

(一)对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确保会计信息完整,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对部门决算报表编报数据不准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今后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准确、账表一致。

(三)对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改正,调整会计科目,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对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改正,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严禁列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延后确认费用支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按照经济业务确认的标准核算费用支出,不得延后列支费用,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问题。根据《关于实施市(州)、县(市)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吉财库〔2014666号)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改正,在今后公务活动中,要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改正,在今后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在接到本处理决定后,责令你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并附原始单据复印件报送省财政厅,我厅将适时进行监督回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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