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新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度监督检查的监管关注函
吉财监函〔2022〕1733号
辽源新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2〕484号)要求,我厅派出检查组于2022年6月至8月对你公司2021年度机构设置、内部管理、执业质量,资产并购、重组等对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是否勤勉尽责、是否能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工作底稿能否反映评估过程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本次检查中,检查组共调阅了你公司出具的1份业务报告:《吉林金翼蛋品有限公司拟抵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辽新安评报字[2021]第032号)。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对你公司下达监管关注函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评估报告内容规范性及完备性方面
1.准则依据缺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第二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资产评估采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的规定。
2.评估方法中叙述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与摘要和实际情况不符。摘要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实际使用的也是资产基础法评估。
3.长期投资评估值按被评估单位会计报表净资产确定未说明具体原因。
4.发明专利按账面值确定评估值未说明具体原因。
以上2至4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的规定。
5.资产评估明细表项目填列不全。如:往来款项的发生日期、帐龄,构筑物的购置年限、计量单位,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生产厂家等均未填列。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的规定。
6.报告附件中缺少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第二十八条“资产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二)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三)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四)资产评估汇总表或者明细表;(五)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的规定。
(二)评估工作底稿规范性和完备性方面
1.缺少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第十四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必要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方式包括签字、盖章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的规定。
2.缺少机器设备、存货的现场勘查记录。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第十二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现场调查手段通常包括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采用逐项或者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调查”的规定。
3.缺少机器设备评估值计算表。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第十九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通常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其相关资料”的规定。
4.缺少机器设备询价记录。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二)收集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其他相关资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二)收集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其他相关资料……”的规定。
二、整改意见
鉴于上述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违规情节轻微,不够行政处罚,但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持续关注或开展回访式检查,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对你公司下达监管关注函,同时责令你公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你公司在今后执业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及指南、指导意见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编制真实完整、记录清晰的工作底稿,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重大问题予以必要的关注,在获取充分、适当的评估证据的情况下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你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提高评估项目管理水平,在今后执业过程中避免发生上述类似问题。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此函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吉林省财政厅(监督局),我厅将定期对你公司的执业质量进行回访检查。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