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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吉财监〔2021〕1076号)
发布时间: 2021-11-16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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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吉财监〔20211076)

当事人:吉林省国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址: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北安大街180828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1544号)的要求,我厅派出检查组于20217月至9月对你公司2020年度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本次检查中,检查组调阅了你公司出具的2份业务报告:《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办理白山市鹏程铁矿渣加工厂金英分厂诉白山市大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位于白山市大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立式脉动高梯度磁选机参考价值资产项目》(吉国理评报字〔2020〕第16号)、《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办理南京华创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富德(白山)麦矿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机械设备参考价值项目》(吉国理评报字〔2020〕第15号),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对你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1.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符合《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十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其中,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评估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2.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方面,评估工作底稿档案未能及时立卷归档,记载的档案保管年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第十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法定保存期内妥善保存资产评估档案,保证资产评估档案安全和持续使用。资产评估档案自资产评估报告日起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资产评估业务的,不少于三十年。资产评估档案应当由资产评估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原制作人单独分散保存”的规定。

(二)评估业务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

1.评估工作底稿规范性和完备性方面

(1)《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办理南京华创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富德(白山)麦矿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机械设备参考价值项目》(吉国理评报字〔2020〕第15号)

①评估项目风险评价表中洽谈人与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调查表洽谈人不相一致,风控未签字、落款日期空白。

②报告审核表中无实质性审核内容、仅有陈昔亮一人签字,且未能发现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中的问题。

以上①至②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第二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和第十三条“工作底稿中应当反映内部审核过程”的规定。

③聘请专家申请表解决问题一栏中标注“并出具了委托评估设备的价值”的表述错误。在评估工作底稿中未发现如评估说明设备重置价的确定中叙述“张立聚专家出具的设备建造预算价值”。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第九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记录聘请专家协助工作的情况以及专家工作成果”的规定。

④现场勘察记录不完整。

⑤无设备询价记录或询价记录不完整。

⑥缺少重置成本及成新率的分析测算过程。

以上④至⑥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以及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二)收集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其他相关资料;(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通常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其他相关资料”的规定。

(2)《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办理白山市鹏程铁矿渣加工厂金英分厂诉白山市大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位于白山市大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立式脉动高梯度磁选机参考价值资产项目》(吉国理评报字〔2020〕第16号)

①评估项目风险评价表中洽谈人与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调查表洽谈人不相一致,风控未签字、落款日期空白。

②评估项目工作计划中无批准人签字。

③报告审核表中无实质性审核内容、仅有陈昔亮一人签字,且未能发现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中的问题。

④报告签发表中无实质性审核内容,未能发现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中的问题。

以上①至④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第二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和第十三条“工作底稿中应当反映内部审核过程”的规定。

⑤现场勘察记录不完整。

⑥无设备询价记录或询价记录不完整。

⑦缺少重置成本及成新率的分析测算过程。

以上⑤至⑦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以及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二)收集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其他相关资料;(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通常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的规定。

2.评估报告内容规范性及完备性方面

(1)《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办理南京华创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富德(白山)麦矿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机械设备参考价值项目》(吉国理评报字〔2020〕第15号)

①评估报告中披露采用的评估方法前后不一致。摘要披露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评估,报告正文披露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②评估对象和范围。表述错误,未能对委估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适当披露。

③评估依据披露不全面、准确。

④未能对评估方法的具体运用进行适当披露。

⑤资产评估技术说明。未披露委托评估机器设备重置价值、成新率确定方式。

以上①至⑤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第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第四十一条“评估技术说明应当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介绍评定估算的思路及过程”的规定。

(2)《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办理白山市鹏程铁矿渣加工厂金英分厂诉白山市大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位于白山市大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立式脉动高梯度磁选机参考价值资产项目》(吉国理评报字〔2020〕第16号)

①评估对象和范围。未能对委估资产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启用日期等基本情况进行适当披露。

②评估依据披露不全面、准确。

③未能对评估方法的具体运用进行适当披露。

④资产评估技术说明。未披露委托评估机器设备重置价值、成新率确定方式。

以上①至④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第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第四十一条“评估技术说明应当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介绍评定估算的思路及过程”的规定。

二、处理处罚决定

你公司在对于内部管理检查发现的未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及评估业务质量检查发现的评估工作底稿和评估报告在规范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评估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九)对本机构的评估专业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六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由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对你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你公司应当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厅监督局,我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你公司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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