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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吉财会〔2025〕288号)
发布时间: 2025-05-23 15: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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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娟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我省贯彻新会计法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议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出台针对新会计法的细则、加强对新会计法宣传教育和培训”三项具体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实际,在这方面,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建立了地区(部门)层面协调机制,围绕您的建议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加强政策贯。新会计法将内部控制纳入其中我们积极组织省直部门和各市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活动,包括邀请财政部专家和国家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开展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广泛宣内部控制的新要求,同时,将会计法制规范列为继续教育高端会计人才课程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吉林省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制度,覆盖1.7万余家。在国家相关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公立医院等内部控制指引,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

(三)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教育厅、卫健委、文旅厅等重点厅局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财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会计法特别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作为培训重点内容。组织省会计咨询专家和高端会计人才开展送法进单位、进校园、进基层等活动,全面打通宣传贯彻的最后一公里。

(二)持续优化制度体系建设。印发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指引,重点关注会计事项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相分离制度,财产清查制度,会计资料内部定期审计制度等,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制度建设。

(三)积极推动内部控制评价。按照财政部拟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相关规定,选取部分省直部门和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并进行指导和规范,为我省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积累经验。

我们深知强化贯彻会计法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对于规范我省经济秩序、提高单位管理水平、防范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会计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和内部控制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财政厅

2025516

(联系人:倪娜 电话:04318855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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