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W31号花秋玲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
吉财债〔2024〕313号
花秋玲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政府专项债风险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您的分析贴近实际、较为准确,提出的宝贵意见十分中肯、科学,对我省专项债券相关工作很有指导意义。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能”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专项债券管理中密切配合,形成了发改部门把投向、筛项目、定额度,财政部门防风险、发债券的工作分工,不断强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把好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关。同时,坚持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一个来源”、项目反馈“一张清单”,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就要管项目”的积极性,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依法合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申报专项债券需求。
2022年-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成工作专班,就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的问题赴各地进行现场调研办公,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同时,经报省政府审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省专项债券闲置趴账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逐个项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按时完成整改目标。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继续与其他省直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发挥行业管理优势,严把项目质量关。同时,加强基层调研,了解市县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市县工作水平。
二、关于“优化专项债投资结构,平衡风险和收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包括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殊重大项目。围绕国家规定的投向领域,省发展改革委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采用“项目法”将专项债券分配安排到具体项目上。分配限额时,重点聚焦我省“十四五”规划、“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规划,以及培育“四大集群”、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等重大战略,结合项目成熟度、年度建设任务、实施进度、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审慎考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高风险市县项目,坚决不安排项目收益差的项目,确保债券安排和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提高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优化专项债券投资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对重点地区的支持,积极考虑长春等重点城市债券需求,切实提高专项债券在推动有效投资中的作用和效益。省财政厅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发挥专项债券的资本引导作用”
为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我省对拟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建立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评审专家库,由专家重点审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把好专项债券发行收益关。同时,按照国家关于专项债券发行信息披露要求,省财政厅在专项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逐个项目披露投向领域、资金需求、建设内容、收益来源等信息。另外,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用好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政策,提高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项目的资本金规模,采用债贷组合融资方式吸引市场化融资和民间投资,发挥专项债券杠杆效应。同时,与人民银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协调,对金融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专项债券项目建设。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指导督促各地调整政府债券项目举债融资结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重点领域,扩大我省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规模,通过债贷组合融资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支持各地重点项目建设,减少专项债券资金的依赖。
四、关于“以绩效为目标,加强专项债的全生命周期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省财政厅不断完善我省专项债券管理制度,严格债券资金规范使用,建立了违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和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督导各地压实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先后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吉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链条管理的意见》、《吉林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管理、项目谋划储备、债券发行安排、资金拨付使用等专项债券各环节的管理,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省财政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省发展改革委密切协调配合,指导各市县谋划储备一批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的项目,提高储备项目质量。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对入库项目实行储备库、需求库、待发行库、发行库和存续期库五级管理,形成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三是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使用工作,督促各地明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加快专项债券拨付使用进度。四是持续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核查,摸底全省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实际水平和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各市县已经完成了2022年500余个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以及2023年发行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通过开展核查工作,督促市县提高对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有效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吉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覆盖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审核安排、清单下达、建设实施、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奖惩措施等项目实施全周期的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持续完善我省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监督和管理工作,督导市县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制度办法,推动专项债券项目顺利实施。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0431-8877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