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2023年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吉财办〔2023〕663号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3〕16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财政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省财政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1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39件;承办政协提案93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88件,参阅1件。经过全厅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如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面复率、满意率双100%。
一、高度重视,落实办理责任
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倾听人民群众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渠道,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处室、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办理责任,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并部署、共同推进。
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厅制定了《吉林省财政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对建议提案的承接、分办、办理、督办、答复、归档和公开等工作程序及责任进行了明确;成立了吉林省财政厅服务代表委员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加强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年初制定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计划,工作中严格执行“三级负责制”,建立办理台账,明确办理时限,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对建议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严格审定和把关,做到答复内容实事求是,表述清晰扼要,格式准确规范,确保建议提案在各个环节均能够严格办理。
三、强化措施,增强办理实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办理质量。省财政厅始终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建议提案办理中,注重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一些多次提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研论证,努力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比如,参考九三学社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保险为实施乡振兴提供保障的建议》,支持“千万头肉牛”工程,完善肉牛保险政策,保险金额在原有15000元/头基础上,新增8000元/头、12000元/头两档,保险费率和保费承担比例不变,满足养殖户差异化投保需求。
再如,参考王娟代表提出的《关于社区成立老年驿站的建议》,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本着尽力而为的原则,2023年省财政预计筹措安排养老服务补助资金2.1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增长23.5%。其中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食堂补助资金安排1亿元,比上年增加0.5亿元,增长100%。
(二)创新办理模式,全面统筹推进。为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省财政厅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一是建立“3+1”办理模式。在三级负责制的基础上,形成由厅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业务处室经办人承办,办公室综合协调调度的“3+1”模式,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我厅所有建议提案实现了电子化办理,从建议提案办理系统接到文件,当天上传至厅OA系统,第一时间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直达承办处室。三是聚焦中心任务,确定重点建议提案。财政厅承办的建议提案量多面广,在办理过程中,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加强分析研判,将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建议提案作为办理重点,集中力量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督办、重点落实。
(三)深化沟通协商,广泛凝聚共识。一是省财政厅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省人大代选委、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主动汇报办理进度,及时掌握建议提案办理最新政策要求。二是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及时协调相关协办单位,积极磋商,征求相关意见;对我厅协办的建议提案,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及时提供协办意见建议。三是按照省政协提案委最新工作要求,我厅与其他共同办理单位协作,圆满完成了政协党派团体提案面复工作。
目前,我厅负责承办的41件代表建议和93件政协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同意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已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省人大、省政协和省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后续工作,同时继续保持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把倾听诉求、听取建议常态化,将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作为推动财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助力点。
特此报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