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1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财社〔2023〕662号
李海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场所AED配置提升院前急救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是非专业人员可以方便使用的急救设备,操作简单、安全性好,在公共场所配置AED设备,对于提高心脏骤停急救的救治成功率效果显著。您的建议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测算评估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落实。现将前期工作情况和下步落实举措向您作以简要报告。
一、我省AED配置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提升我省院前急救能力,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委、省政府将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列入2022年民生实事,省级财政筹措拨付资金300万元,支持省卫健委采购150台AED,配置于全省人流密集公共场所,发挥了较好的配置引导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的建议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相关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已配置设备开展社会效益评估工作。由省卫健委牵头组织,对前期投放的150台AED使用、管理以及投放场所人群知晓率等情况进行调研评估,为更加精准、科学做好全省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
二是积极做好资金需求论证和筹措保障工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会同卫生部门做好公共场所AED配置资金需求论证,同时,根据吉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相关要求,将AED配置工作作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省级财政通过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照60%的比例对市县给予补助,支持市县按照规划布局分期分批做好配置工作。
省财政厅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隋再成,联系电话:8877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