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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吉财会〔2023〕492号)
发布时间: 2023-06-02 1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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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娟: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和治理能力提升的议案》(第1006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与引导,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可在全省组织内控工作培训”的建议

为推动内控规范的落实,自2013年起各有关部门先后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人员培训、建立内控咨询专家库、征集内控课题、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及监督检查等有力措施,夯实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基础,有效保障内控规范在我省平稳有效实施。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培训质量。

(一)建立内控培训长效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各地会计师资人员,就内控建设开展现场培训,细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推进内控工作有效开展。(省财政厅负责)

(二)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企业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打造适合企业的风险管理文化,使内部控制成为企业的内生机制。(省国资委负责)

(三)举办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增加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审计相关课程。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审计的业务能力,为各单位提高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审计能力助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关于“引导和督促政企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内控工作体系及设立专门的内控管理责任部门”的建议

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显示,我省16739个单位,16542 个单位已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占比98.82%。截止2022年末,省国资委监管的12户一级企业均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省财政厅出资的金融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做实资产风险分类,开展风险排查,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将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单位内控组织架构建设,为内部控制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推动预算单位完善内控组织架构。一是印发文件推动预算单位完善内控工作体系,督促内控建设不符合规定的预算单位及时整改,建立完整内控组织架构。二是在强化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预算单位设立专门的内控管理责任部门。(省财政厅负责)

(二)继续加强省财政厅出资企业内部控制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参与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十项指引》的有关要求,确保“不缺位”“不越位”,要求出资金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市场化、法制化手段稳妥处置各类风险。(省财政厅负责)

(三)大力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完整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一是将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范围,直接与企业管理者绩效挂钩。二是积极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价工作,对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在实践中不断推动内控体系的完善和优化。三是聘请中介机构对监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进行评价,通过系统性评价,查找、分析企业内控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缺陷,优化管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内部控制系统不断完善。(省国资委负责)

三、关于“加强国有资产全面梳理及监管”的建议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办法,规范省级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同时,搭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系统实现动态管理。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国有资产梳理,确保监管到位。

(一)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相关制度政策。研究出台全省国有资产综合性管理制度和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制度政策,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日常使用等方面制度规定。(省财政厅负责)

(二)加快推动资产模块与一体化系统全面融合。将分散的资产相关数据迁移到一体化平台,实行“大集中”管理模式,开展数据治理。完善资产模块与政府采购、财务等模块融会贯通,构建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省财政厅负责)

四、关于“鼓励完善内控管理升级。加快数字化转型,打造内控智能化体系,促使内部控制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一直积极推进单位内控信息化的进程,目前部分医院、高校内控信息化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并有效运行。下一步将围绕内控信息系统覆盖情况及改造升级、互联互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指导并推进条件成熟的单位开展研究、搭建系统并稳步实施。

(一)加大内控调研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内控建设研究和开发,选取典型行业制作模板供相关部门和单位借鉴参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学习借鉴内控智能化先进经验,引导各单位适应新形势需要,多方合作共同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省财政厅负责)

(二)根据各监管企业实际情况,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的内控管理模式,提升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率和可靠性。(省国资委负责)

五、关于“强化检查机制,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检查效果”的建议

为推进内控建设,自2013年起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相辅助,以整改为抓手,以提升单位内控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单位内控建立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积极有效整改,各单位进一步提升了内部控制建设质量,提高了单位的管理水平。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发挥对单位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外部保障作用。

(一)结合财会监督工作部署,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监管工作。通过对内控报告的审核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控控制缺陷,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省财政厅负责)

(二)指导监管企业不断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内部监督职能,强化企业自我发现、纠正问题的能力,确保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省国资委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指导,提高重视程度。一是起草印发《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指导各单位内审机构将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对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对其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对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以促进各单位风险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开展内部审计质量检查工作,将开展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审计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对于此项审计质量不高的单位要求其整改,以促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审计水平提升。(省审计厅负责)

吉林省财政厅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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