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建议提案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戴明委员《关于大力发展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吉财资环〔2022〕460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戴明委员《关于大力发展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吉财资环〔2022〕460号
戴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对您关心的增加科技投入、通过体制创新调动市场积极性两方面涉及财政政策方面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努力筹措资金,配合省科技厅实施了河流、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和绿色节能减排等一批生态环保领域科技研发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省科技厅正在谋划“科技支撑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专项”,推动绿色能源核心技术研发,助力生态环境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统筹,不断加大对绿色环保科技研发项目支持力度,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创新机制支持环保产业发展。为加快推进我省环保产业振兴发展,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9〕40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职责分工落实税收、价格优惠政策。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将环保龙头骨干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向子基金进行推介,通过走访、对接、推介等方式建立了重点项目库。截至目前,省产业引导基金已参股投资领域涉及环保产业的子基金4支,基金总规模7.78亿元,引导基金出资1.93亿元,参股子基金共投资省内环保产业项目6个,投资金额1.93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改革创新资金投入机制,适时设立吉林省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市场积极作用。同时,进一步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
在此,感谢您多年来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关心,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宋少为,0431-88550820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