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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吉财办〔2021〕525号)
吉林省财政厅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吉财办〔2021〕525号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省财政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省财政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7件。其中,主办件9件,协办件28件。承办政协提案38件,其中主办件6件,协办件27件。经过全厅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按期完成,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实现面复率、满意率双100%。
一、高度重视,落实办理责任
省财政厅始终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思想,切实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倾听人民群众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渠道,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并部署、共同推进。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面启动后,由我厅分管厅领导主持,专门召开了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建议提案办理专题落实会议,传达省政府关于建议提案的承办要求,分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办理时限和答复要求,确保认识到位、分工到位、责任到位。
二、强化措施,增强办理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眼解决问题。 省财政厅始终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含党派,下同)的桥梁纽带,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建议提案办理中,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所提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找准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对一些多次提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研论证,努力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全面统筹推进,加强组织协调。为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省财政厅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的原则,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一是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接收省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建立台账,第一时间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处室办理。三是对于需要多个处室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统筹协调,加强配合,确保代表和委员及时得到科学、有效的答复。
(三)多措并举,提升办理效率。一是省财政厅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省人大代选委、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主动汇报办理进度,及时掌握建议提案办理最新政策要求;二是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及时协调相关协办单位,积极磋商,征求相关意见;对我厅协办的建议提案,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及时提供协办意见建议;三是兼顾疫情防控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两个方面,采取电话沟通、视频对话、邀约面复等新措施,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进一步凸显服务代表委员意识,有效确保了建议提案答复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认可和满意。四是按照省政协提案委新工作要求,我厅与其他共同办理单位协作,圆满完成了政协党派团体提案面复工作。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厅制定了《吉林省财政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对建议提案的承接、分办、办理、督办、答复、归档和公开等工作程序及责任进行了明确;成立了吉林省财政厅服务代表委员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加强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中严格执行“三级负责制”,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对建议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严格审定和把关,做到答复内容实事求是,表述清晰扼要,格式准确规范,确保建议提案在各个环节均能够严格办理。
目前,我厅负责承办的37件代表建议和38件政协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同意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已在省政府网站和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省人大、省政协和省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后续工作,同时继续保持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把倾听诉求听取建议常态化,将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作为推动财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助力点。
特此报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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