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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揽子财税金融政策助力民营经济
发布时间: 2019-02-13 1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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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赵加仑报道 近日,吉林省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财税金融政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出台了《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营造创业创新氛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快速发展等7个方面,细化制定30条政策措施。

  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该省用足用好国家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空间。按照国家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和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国家授权地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立东表示:“我们按上限50%减征,优惠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同时,对已有的涉企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吉林省财政发挥现有各项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设立产业纾困基金,对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管理规范,但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企业给予扶持;以财政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强化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增强“助保金池”投融资能力,对前景好、有诚信、存在困难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通过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方式,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据了解,截至2018年11月末,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4734亿元,增速连续高于总体贷款增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民营成分达62.18%,民营经济已成为金融资本的重要来源和资金的重要去向。

  为此,吉林省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大资金供给、调整融资结构、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等9个方面推出30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胡斌介绍,意见着重明确了“四个四”的体系建设目标。即“四个千亿稳定供给、四大平台化解瓶颈、四项机制强化保障、四个全覆盖打通融资服务最后一公里”。对于其中最受关注的“四个千亿稳定供给”,胡斌说:“就是力争3年内全省民营企业贷款新增1000亿元,通过债券市场融资1000亿元,金融新业态支持民营经济1000亿元,融资担保年度平均支持民营经济1000亿元。”

 
 
 

作者:赵加仑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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