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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部署推进今年重点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6-26 11: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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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谢忠岩厅长主持召开省财政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第1次会议,传达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和部署推进省财政厅重点改革工作。

   一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今年要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对共同事项再进行全面审核,逐项提出划分的具体意见,并对共同事项支出责任分担情况进行归纳、分类,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分担原则和办法。

  二是预算制度改革。制定了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各处室要对照工作计划,抓紧时间审核、批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认真梳理部门提报的自评报告和相关制度办法,抓紧开展绩效评价,重点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向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税收制度改革。环境保护税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征收,我厅要与省税务局、省环保厅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确保环境保护税在我省平稳运行。及时掌握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水资源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等改革情况,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推进我省税制改革相关工作,并做好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税收立法调研工作。

   四是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对进入风险预警和提示的地区进行约谈,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债务风险,力争在一定期限内将债务风险指标降至国家预警线以内。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非债券类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摸清底数,列出整改清单,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审慎稳妥开展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问责力度。

   五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逐步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向农业生产发展领域倾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改进资金管理方式,积极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市县自主统筹资金项目的能力。不断改进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逐步扩大“吉农牧贷”试点范围,完善覆盖全省各市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农业领域投资。

   六是探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今年我省被财政部选取为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要认真做好全省2017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试点工作,确保8月底前上报财政部。加强与预算部门的沟通,建立起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协同并进的工作机制;细化改革任务和分工,制定时间表,确保试点工作按时完成;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编制报告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七是适时出台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农业处要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尽快拟定我省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厅内有关处室意见,修改完善达成一致后,按程序上报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

   八是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截至5月末,省级专项资金执行进度为53.7%,仍有大量资金尚未下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关处室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因素法分配占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尽快分配下达。预算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逾期未下达的专项资金,除收回省级总预算外,也要与明年预算安排挂钩。

  九是加快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执行进度。贯彻落实好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将加强财政结转结余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处室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的督促协调指导,并与预算处、国库处密切配合,让部门和市县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快重点项目支出进度。实施严格的考核通报制度,并运用好考核结果。(厅政策研究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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