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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今年财政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6-23 19: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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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高度重视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把短期应对措施与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源头防范,明确责任落实。要规范政府债务举借机制,严格杜绝地方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举债,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的同时,要适当开大“前门”,大力争取债券发行额度,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保障合理融资需求。继续加大对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力度,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到2018年8月底前完成剩余的非政府债券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将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和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形成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合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今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要比去年增加5%以上,各级财政新增财力也要优先保障脱贫攻坚。在资金分配上,落实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原则,把资金分配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重点向贫困县、贫困人口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计划,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长期患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和家庭,要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正常生产生活。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政策,研究探索非试点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探索建立与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三大产业体系建设相结合的财政扶贫长效机制,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推动发展农村电商、生态经济、种养殖特色产业等项目,加快补齐住房、饮水、乡村公路等基础设施短板,帮助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实现持续发展、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进一步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贷款贴息和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补助,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保证保险相结合的风险补偿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更好更快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环境整治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研究出台相关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发展清洁能源,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应用,大力促进我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取得新进展。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原煤散烧综合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增加大气污染治理经费投入,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支持水污染防治,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实施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工程,严格按照规划,抓紧项目实施推进,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落实天然林保护投入政策,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培育,支持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继续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绿色发展。

  (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传统产业不断升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不断增强我省经济创新力、竞争力。一是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用好财政奖补资金,支持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去产能,鼓励先进企业重组并淘汰落后产能,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税费等成本。二是加快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坚持创新引领,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积极支持构建科技金融体系,推动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投资基金、PPP等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发挥更大作用。逐步提升科技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三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推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支持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完成全省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深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破除民营经济在资金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完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瓶颈,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四是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实现中东西“三大板块”协调联动发展,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东部长白山林区生态修复、中部创新发展、西部河湖连通和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三)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文化等方面投入,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和乡镇污水处理,推动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进农村生活环境,加快农村文明进程。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和农垦改革,进一步释放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做好各项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重点解决带有普惠性的、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民生问题,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所需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一是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调整完善就业政策措施,支持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去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好养老保险基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基金收支运行风险;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任务有效衔接;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四是支持实施健康吉林战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上年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积极筹措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资金,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五是抓好住房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继续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健全完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实好国家税收支持住房消费政策,合理引导和释放住房消费。六是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落实“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支持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高校加强“双一流”和“双高”建设。七是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着眼于满足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要,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优。

   (五)切实提高财政运行质量。收入中低速增长,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收支矛盾加剧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必须正视和破解的难题。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有效应对。一是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在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的同时,加强收入征管,搞好收入的分析调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非税收入的监控,堵塞征管漏洞,努力依法应收尽收,坚决杜绝虚增财政收入、财政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组织好财政收入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涵养税源、培植后续财源的措施办法,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对未经批准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予安排资金,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把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与财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财税改革与各领域改革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好省委改革办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积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六)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一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研究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论证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二是强化财政监督。重点关注扶贫、科技创新、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健全事前和事中的动态监管和常态抽查机制,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健全完善大内控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财政大内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风险事件应对、内控考核评价和内控信息化等组成的内控执行体系,重点抓好内控制度执行,推动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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