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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发布时间: 2022-10-26 15: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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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9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3亿元,同比增加2.9亿元,增长3.6%,今年以来首次实现正增长。其中:税收收入54.4亿元,同比增长3.9%;非税收入27.8亿元,同比增长3.1%。

前三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0.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2.6%,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3.8%,降幅分别比前8月收窄2、3.5个百分点。分类别看,税收收入406.6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1.3%,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7.3%;非税收入203.7亿元,同比下降25.6%。分级次看,省级收入40.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4.2%,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61.5%;市县级收入569.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5.2%,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0.3%。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135.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0.9%,增速分别比前8月提高1.2、5.9个百分点。主要是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留抵退税政策回补等因素综合影响。

2.企业所得税88.3亿元,同比减少35.2亿元,下降28.5%,降幅比前8月收窄0.9个百分点,主要是工业企业利润持续好转的带动。

3.个人所得税24.2亿元,同比减少7.5亿元,下降23.8%,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个别企业财产转让,基数较大。

4.资源税11亿元,同比增加2.2亿元,增长24.4%,主要是原油价格上涨的拉动。

5.土地增值税13.4亿元,同比减少10.9亿元,下降44.7%,主要是土地房产交易持续低迷的影响。

6.车船税17.8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9%,主要是汽车保有量增加的拉动。

7.契税11.5亿元,同比减少75.2亿元,下降86.7%,主要是土地房产交易持续低迷,以及契税降率等因素综合影响。

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7亿元,同比减少32.5亿元,下降43.2%。其中耕地开垦费同比减少20.1亿元,下降45.7%。

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0.5亿元,同比减少25.7亿元,下降33.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闲置资产出租出售进度放缓。

10.捐赠收入4.7亿元,同比增加3.4亿元,增长2.7倍,主要是部分市县疫情防控捐赠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9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亿元,同比增加99.8亿元,增长29.1%,连续3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前三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0.7亿元,同比增加182.7亿元,增长6.8%,增速比前8月提高3.3个百分点分级次看,省级支出696.4亿元,同比增长9.6%;市县级支出2184.3亿元,同比增长5.9%。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教育支出336.3亿元,同比增加4.2亿元,增长1.3%,主要是支持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等增加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亿元,同比增加50.8亿元,增长8.9%,主要是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增加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96.6亿元,同比增加73.8亿元,增长33.1%,主要是支持疫情防控以及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增加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20.2亿元,同比减少34.5亿元,下降13.6%,主要是上年同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5.农林水支出403.7亿元,同比增加45.5亿元,增长12.7%,主要是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持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补贴农业保险保费等增加的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163.8亿元,同比增加10.3亿元,增长6.7%,主要是支持公路建设及养护等增加的支出。

7.金融支出4.1亿元,同比减少3亿元,下降41.9%,主要是上年同期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8.住房保障支出91亿元,同比增加1.4亿元,增长1.6%,主要是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增加的支出。

二、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9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1亿元,同比减少7.3亿元,下降16.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4.4亿元,同比减少186.7亿元,下降58.1%。

前三季度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9.5亿元,同比减少526亿元,下降7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0.9亿元,同比减少503.9亿元,下降75.8%。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1.2亿元,同比减少161亿元,下降17.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1.7亿元,同比减少296.1亿元,下降67.6%;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99.4亿元,同比增加125.4亿元,增长33.5%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支出管理。坚决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相关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盘活存量资金,保障好各类重点支出需要。二是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对基层财政运行监测及风险研判,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依法依规应收尽收。持续发挥省、市、县三级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提高调度分析频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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