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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发布时间: 2022-05-16 1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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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4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亿元,同比减少84.4亿元,下降74.4%。当月收入降幅较大,主要是受疫情、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
   1—4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1.7亿元,同比减少162亿元,下降35.7%。分类别看,税收收入203.9亿元,同比下降37.4%;非税收入87.8亿元,同比下降31.3%。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占比分别为69.9%、30.1%。分级次看,省级收入20.1亿元,同比下降62.5%;市县级收入271.6亿元,同比下降32.1%。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76.2亿元,同比减少50.8亿元,下降40%,主要是受疫情、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以及高基数等因素综合影响。
   2.企业所得税45亿元,同比减少19.8亿元,下降30.6%,原因与增值税相同。
   3.个人所得税11.3亿元,同比减少6.1亿元,下降35.3%,主要是上年同期个别企业一次性股权转让,基数较大。
   4.资源税4.2亿元,同比增加0.7亿元,增长21%,主要是原油价格上涨的拉动。
   5.土地增值税5.9亿元,同比减少6.5亿元,下降52.4%。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部分房地产项目清算,基数较高。
   6.契税10.7亿元,同比减少27.4亿元,下降72%,主要是契税降率以及疫情影响下房产土地交易暂缓的综合影响。
   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2亿元,同比减少18.1亿元,下降49.9%。其中耕地开垦费减收11.4亿元,同比下降49.8%。
   8.罚没收入8.6亿元,同比减少8.4亿元,下降49.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各职能部门罚没收入减少。
   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3亿元,同比减少9.3亿元,下降27.6%,主要是在疫情影响下,闲置资产出租出售进度有所放缓。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4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2亿元,同比减少68亿元,下降24%。当月支出降幅较大,主要是多数预算部门居家办公、非急需支出暂缓拨付。
   1—4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8.7亿元,同比减少48.5亿元,下降4.5%。分级次看,省级支出205亿元,同比下降19.1%;市县级支出813.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教育支出123.2亿元,同比减少8.3亿元,下降6.3%,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学校停课,相应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8亿元,同比增加30.4亿元,增长13%,主要是补助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加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10.7亿元,同比增加8.1亿元,增长7.9%,主要是支持疫情防控增加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1.3亿元,同比减少11.9亿元,下降35.9%。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同期水体污染防治和天然林保护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5.城乡社区支出89.7亿元,同比减少10.2亿元,下降10.2%。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同期支持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6.农林水支出84.7亿元,同比增加6.9亿元,增长8.8%,主要是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增加的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52.8亿元,同比减少15亿元,下降22.1%。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同期支持交通事业发展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8.住房保障支出33.1亿元,同比减少8.3亿元,下降20.1%。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同期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出集中拨付,基数较大。
  二、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4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亿元,同比减少63.4亿元,下降86.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4亿元,同比减少55.3亿元,下降69.3%。
   1—4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4亿元,同比减少159.5亿元,下降70.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8亿元,同比减少148.8亿元,下降73.5%。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9.5亿元,同比减少21.9亿元,下降12.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4.5亿元,同比减少90亿元,下降66.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9.4亿元,同比增加67.6亿元,增长5.7倍。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留抵退税等工作进度,迅速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二是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受疫情影响,全省组织收入工作压力巨大,各地要依托财税联合会商机制,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持续调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动态分析疫情影响程度,准确掌握下步收入走势。三是全力以赴保障重点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好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支出需要。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确保直接惠企利民。四是发挥好债券资金扩投资、稳增长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快债券项目推进节奏,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推动债券资金早使用、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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