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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发布时间: 2021-12-21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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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75.8亿元,比上年同月减少18.2亿元,下降19.4%。当月收入降幅较大,主要是汽车芯片持续短缺、房地产交易下行,以及减税降费等因素综合影响。分类别看,税收收入58.8亿元,同比减少12.8亿元,下降17.9%;非税收入17亿元,同比减少5.4亿元,下降24.2%。
   1—10月份,全省地方级收入997.9亿元,同比增加79.3亿元,增长8.6%(比2019年同期增长5.8%,两年平均增长2.8%)。分类别看,税收收入707.1亿元,同比增长7.8%;非税收入290.8亿元,同比增长10.6%。分级次看,省级收入120.4亿元,同口径增长11.7%;市县级收入877.5亿元,同口径增长8.2%。分地区看,各地收入“8升2降”,除白城地区、延边州有所下降外,其余地区均为正增长。分市县看,49个市县中有37个收入正增长,比上年同期增加5个,比2019年同期增加8个。
   全省地方级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255.2亿元,同比增加16.9亿元,增长7.1%,增速比前9月(9.4%)回落2.3个百分点。主要是汽车芯片持续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共同影响。
   2.企业所得税138.8亿元,同比增加14.4亿元,增长11.6%,增速比前9月(16.7%)回落5.1个百分点。主要是企业研发费用提前加计扣除的影响。
   3.个人所得税34.6亿元,同比增加7.4亿元,增长27.3%,主要是个别企业财产转让增收的拉动。
   4.土地增值税26.3亿元,同比减少6.9亿元,下降20.7%,主要是上年同期部分房地产项目清算,基数较大。
   5.契税90.7亿元,同比增加3.2亿元,增长3.6%,增速比前9月(9.1%)回落5.5个百分点。主要是契税降率、房地产交易下滑等因素综合影响。
   6.专项收入70.3亿元,同比增加7.3亿元,增长11.6%,主要是两项附加收入随主税同步增加,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增加的拉动。
   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1.9亿元,同比增加16.2亿元,增长24.6%。其中耕地开垦费同比增加15.1亿元,增长51.1%。
   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亿元,同比减少2亿元,下降40.2%,主要是上年同期产权转让收入缴库较多,基数较大。
   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6.9亿元,同比增加10.6亿元,增长15.9%,增速比前9月(24.6%)回落8.7个百分点。主要是可处置资产有限,相关一次性收入减少的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255亿元,比上年同月增加14.6亿元,增长6.1%。1—10月份,全省财政支出2953亿元,同比增加10.4亿元,增长0.4%。分级次看,省级支出748亿元,同比增长45.7%;市县级支出2205亿元,同比下降9.2%。
   全省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教育支出360.3亿元,同比增加12.1亿元,增长3.5%,主要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增加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亿元,同比减少4.6亿元,下降0.7%,降幅比前9月(-7.2%)收窄6.5个百分点。主要是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加快的影响。
   3.卫生健康支出233亿元,同比增加16.3亿元,增长7.5%,主要是计划生育服务支出进度加快,以及保障疫情防控、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增加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85.2亿元,同比减少1.2亿元,下降1.4%,降幅比前9月(-12%)收窄10.6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月天然林保护支出集中拨付的影响。
   5.城乡社区支出268.5亿元,同比减少35.1亿元,下降11.6%,主要是上年同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6.农林水支出379.1亿元,同比减少6.6亿元,下降1.7%,主要是上年同期水利建设、支持扶贫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7.交通运输支出175.4亿元,同比减少20亿元,下降10.3%,主要是上年同期公路、铁路建设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8.住房保障支出98.4亿元,同比增加5.4亿元,增长5.8%,主要是支持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增加的支出。
  二、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0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7亿元,比上年同月减少39亿元,下降43.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38.2亿元,下降46.5%。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8亿元,同比减少37.7亿元,下降27.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减少69.4亿元,下降68.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23.1亿元,增长1.4倍。
   1—10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2亿元,增长1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加74亿元,增长11.7%。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亿元,同比增加151.6亿元,增长1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56.9亿元,增长13.8%;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129.7亿元,增长45.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同比减少35.9亿元,下降84.9%。
   下一步,各地要着重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坚决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切实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更好服务于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持续发挥好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关键作用,共同研判、共同调度、共同发力,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三是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减负担、增活力,共同助推全省营商环境改善。四是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坚持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扎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大清理暂付款工作力度,分类消化存量挂账,严格控制新增规模,提高库款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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