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市公司、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其他重点企业,各市(州)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7号)要求和培训班次安排,组织我省高层次财会人才参加第10期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上市公司、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其他重点企业总会计师。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可以放宽到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教学组织
本期培训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教学组织、课程开发、聘请教师及教务管理工作,具体课程安排在开课前下发。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6月22日。6月12日报到,6月23日返程。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四、培训报名时间
吉林证监局组织上市公司报送,推荐名额20人;省国资委组织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上市公司除外)报送,推荐名额20人;其他省级重点企业自行报送,名额10人;市(州)财政局组织本地区重点企业报送,推荐名额1-2人,培训总名额39人。
报名截止5月19日之前,吉林证监局、省国资委、各市(州)财政局组织完成本系统和本地区人员报名,并提交报名汇总表(见附件),报名表需要组织报送的部门盖章,自行报送的其他省级重点企业需要企业盖章。5月23日之前,省财政厅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复核,复核确认后的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推荐的企业要求有代表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无不良记录,符合培训对象要求。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需要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以便记录培训情况。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服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
(四)培训费由财政部统一安排。学院按照标准向学员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0431-88550790,报送邮箱645638900@qq.com。
附件:2025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报名汇总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