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2016-04-12 10:57:12 来源:

吉林省财政厅


吉财会函[2016]266号


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继续教育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本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对象是指在吉林省会计网高级会计师信息库有电子档案人员,即持有吉林省财政厅签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人员。

二、继续教育方式

本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学习方式,学员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承办单位继续委托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属“大连东财在线培训中心”。

三、继续教育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学员登录“吉林省会计网”选择网络教育或面授教育。具体步骤:在吉林省会计网页左侧下方点击:高级会计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填写高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表查询选择学习类型确认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选择网络教育的,再返回吉林省会计网页的“高级会计人员管理”,点击“东财学习”,即可进入东财网站学习。

2、报名时间。面授教育报名时间从4月15日开始到6月20日结束;网络教育报名时间从4月15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

3、报名缴费。报名人员须在网上缴纳学习费用,收费单位为大连东财在线培训中心。面授教育报名截止日,承办单位按照缴纳学习费用确定面授教育班次及参加面授教育人员。

4、报名视同教育。以下两类人员可免当年继续教育:一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高级会计师;二是在培训周期内的国家和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学员。

报名时须填报“视同通过”。年度终了,省财政厅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审核不通过者,予以剔除。如自愿报名参加继续教育,须交纳学习费用。

四、继续教育内容

本着拓宽高级会计人员视野,丰富高级会计人员知识体系的理念,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网络教育课程主要有法律法规类、政策方针类、宏观经济类、行业热点类、素质提升类、开拓视野类等课程。

面授教育课程按照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分开授课。企业类课程有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营改增背景下的税收筹划、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等;行政事业类课程有政府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热点问题解读、管理会计前沿问题研究等。

五、继续教育时间

网络教育平台开放学习时间从4月15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面授教育时间拟定于8月中上旬开课,具体上课时间、地点(长春市),届时在吉林省会计网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网络教育学费每人200元,发票以快递寄送。

面授教育学费每人650元,面授现场领取发票。食宿费学员自理。

七、相关要求

1、设置必修课。为了保持知识的及时有效传递以及学员知识的更新,本学期网络教育课程在完成24学时之内设置了最低不少于5学时的必修课,而且课程采取分批上线的形式。从4月至10月每月的5日至10日陆续上线若干门新课程供选择,每月上线的新课程在东财网站及时告知。

2、换发证书。没有换发吉林省财政厅签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先到吉林省财政厅换发新证书录入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信息库后,才能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

每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在吉林省会计网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栏内记录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对面授考勤不合格等违规人员,记录到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不合格栏。高级会计师人员在吉林省会计网随时可查询自2011年以后年度个人完成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情况。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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