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会函〔2021〕505号
省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类)培训班学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21年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21年4月开展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类)2021年度第一次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班学员,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训班已毕业学员,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及省直单位会计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主要包括:中国“十四五”发展新征程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解读;新冠疫情对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中国的应对;基于资本市场的企业投融资战略与创新;风险投资、商业模式与企业估值;财务数字化转型与应用;大数据与智能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企业管理中的创新思维;现场教学。
三、培训方式
集中面授、现场教学和结构化研讨相结合。
四、培训及报到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4月19日—23日,全天授课。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到时间:18日报到,24日返程。报到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厦门市环岛南路4001号)。
五、培训要求
1、本次集中培训日程安排比较密集,部分晚上时间安排课程,要求所有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统一管理。
2、请所有学员带好正装(现场教学要求着正装)。
3、培训期间,两次未参加集中培训学习的学员,视同自动放弃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类)学员资格。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省财政厅专项经费安排。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食宿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办理。
付费方式:现金或刷卡,报到日预交费,培训结束据实结算。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
聂国富 电话:0431—88550935。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
王 龙 电话:0592-2578198。
附:2021年度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类)第一次集中培训报名二维码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