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省 财 政 厅
吉财会函[2017]32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
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精神,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17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本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对象是指持有吉林省财政厅签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继续教育方式
本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学习方式,学员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承办单位继续委托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属“大连东财在线培训中心”。
三、继续教育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学员登录“吉林省会计网”选择网络教育或面授教育。具体步骤:在吉林省会计网页左侧下方点击:高级会计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填写高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表—查询—选择学习类型—确认—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选择网络教育的,再返回吉林省会计网页的“高级会计人员管理”,点击“东财学习”,即可进入东财网站学习。
2、报名时间。网络教育报名学习时间从4月25日开始。面授教育报名时间从4月25日开始到6月10日结束。
3、报名缴费。报名人员须在网上缴纳学习费用,收费单位为大连东财在线培训中心。面授教育报名截止日,承办单位按照缴纳学习费用确定面授教育班次及参加面授教育人员。
4、申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下类人员可申请免学当年课程,视同完成继续教育:一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高级会计师;二是在培训周期内的国家和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学员。
报名时须填报“视同通过”。年末,经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方可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未通过审核者,予以剔除。如自愿报名参加继续教育,须交纳学习费用。
四、继续教育内容
本着拓宽高级会计人员视野,丰富高级会计人员知识体系的理念,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1、网络教育课程主要有法律法规类、政策方针类、宏观经济类、行业热点类、素质提升类、开拓视野类等课程。
2、面授教育课程按照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分开授课。企业类课程有管理会计前沿问题研究、营改增背景下的税收筹划、企业内控流程梳理、评价与审计等;行政事业类课程有政府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前沿问题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等。
五、网络继续教育时间
网络教育平台开放学习时间:4月25日0时起—12月25日24时止。
六、面授继续教育时间地点
1、面授教育时间:企业类班6月13日13:00—16日12:00;行政事业类班6月20日13:00—23日12:00。
2、面授教育培训地点:公主岭市响铃宾馆。
3、企业类班报到时间:6月13日08:00—12:00。
行政事业类班报到时间:6月20日08:00—12:00。
4、相关要求。一是按时报到,参加学习。凡网上报名参加面授学员要按开班时间准时报到。如遇有特殊情况,确实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参加面授学习的,应及时与大连东财在线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由面授教育调改为网络教育,按时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未在网上报名参加面授人员,面授班不予受理。
二是保证出勤,遵守纪律。面授班实行每天不定期考勤制度,学员须遵守学习纪律。面授课程结束一周后,在吉林省会计网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栏内直接记录学习完成情况。面授考勤不合格以及有违规情况发生的,在不合格栏中记录。
七、收费标准
网络教育学费每人200元,发票以快递寄送。
面授教育学费每人650元,面授现场领取发票。食宿费学员自理。
继续教育学费由继续教育承办单位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属“大连东财在线培训中心”直接收取并开具发票。
八、发票申请
学员缴费成功后,请到吉林省会计网填写学费发票相关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在吉林省会计网页左侧下方点击:高级会计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发票申请—填写发票内容。
九、相关要求
1、设置必修课。为了保持知识的及时有效传递以及学员知识的更新,本学期网络教育课程在完成24学时之内设置了最低不少于5学时的必修课,课程采取分批上线的形式。从5月至10月每月的5日至10日陆续上线若干门新课程供选择,请学员随时关注。
2、换发证书。尚未换发吉林省财政厅签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先到吉林省财政厅换发新证书录入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信息库后,才能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
3、查询结果。每年的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在吉林省会计网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栏内记录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高级会计师人员在吉林省会计网可随时查询自2011年以后年度个人完成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情况。
咨询电话:400-0100-999。
吉林省财政厅联系人:米老师,电话:0431-88550604。
大连东财在线培训中心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411-39704670。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