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
2024-08-06 14:56:38 来源:

财会〔202411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推动会计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我们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财政部       

2024726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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