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会函[2019]957号
有关单位:
为发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人才支撑作用,加快推动我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研究解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难点问题,经社会公开选聘,我厅聘任才源等53位人士为新一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委员会咨询专家,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现将咨询专家名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咨询专家的权利
咨询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参加财政厅组织的政府会计研讨会,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就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建设和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优先承担有关政府会计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五)优先获得有关政府会计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六) 参加组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工作。
二、咨询专家的义务
咨询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时保质完成财政厅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 及时对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三) 配合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培训、咨询及调研等相关工作;
(四) 按照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三、 咨询专家的管理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不再符合继续担任咨询专家条件的,将予以除名或不予续聘。“不认真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政府会计准则相关工作任务或对布置的工作任务敷衍塞责,经催促后仍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的;
(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积极配合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材料提供、调研等工作的;
(三)未按要求承担保密义务的;
(四)其他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咨询专家名单
主任委员:
王文玉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副主任委员:
常忠利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才 源 南关区财政局
万 晶 吉林市财政局
马宇飞 长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马宇飞 吉林艺术学院
王 立 吉林市机械交通技工学校
王大华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王东辉 吉林省财政厅
王明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王艳红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王晓茹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车 飞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白文军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
吕 欣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朱延辉 吉林省教育学院
许红清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
孙抒檬 吉林省盐务管理局
李 华 吉林省农业机械研究院
李 晖 吉林广播电台
李玉英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李秀春 吉林农业大学
李松峰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杨 军 长春市中心医院
杨庆成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何敬敏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辛 荷 吉林艺术学院
张 扬 吉林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张玉馥 长春财会人员教育中心
张春景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张铁骥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张朝晖 长春新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张福新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陈 丹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陈丽梅 公主岭财政局
陈艳茹 吉林省农业机械研究院
苑嫦艳 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
林爱国 双阳区财政局
季景伟 松原市财会人员教育中心
金贞福 吉林工商学院财税学院
周晶华 吉林市中心医院
孟宪敏 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赵晓宇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胡彦林 吉林省证道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徐宗丹 长春市房屋住宅服务中心
唐月友 延边大学
常 伟 长春市中医院
崔英波 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梁毕明 吉林财经大学
程少清 通化县财政局
臧 凤 延边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魏 彬 长春市教育局
谷秀云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