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树立会计行业先进典型,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会〔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属地原则,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省直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推荐的人员应符合《通知》(见附件1)中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
二、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申报
申请推荐的人员填写《吉林省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将申报表报送至当地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审核推荐
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省直各部门收到申报后,应采取适当方式确定本地、本部门的候选人,并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候选人的《吉林省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申报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85294929@qq.com。
(三)专家评选
省财政厅在充分考虑全省会计工作者特点及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量化打分,评选出我省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2名。
(四)推荐报送
省财政厅将评选出的结果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填写《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并按《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财政部。
三、其他要求
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推荐工作。通过此次推荐,树立新时代会计工作者楷模,激励我省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勤奋敬业,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联系人:财政厅会计处 韩吉营
联系电话:0431-88550893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邮政编码:130021
附件1:《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207/t20220708_3825777.htm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