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2021年具有高企认定专项报告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2021-02-01 09:00:51 来源:

吉财会便函〔2021〕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对已提交具有高企认定专项报告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报告资质的1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监督电话或向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进行反馈。

一、吉林省2021年具有高企认定专项报告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吉林信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月1日-2月3日

三、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431-88550895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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