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财绩〔2021〕920号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吉林省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吉财预〔2015〕742号)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事项
(一)填报《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表1)。请各市县按照评分表准确客观填报、打分,并按表中顺序提供佐证材料及清单目录,无佐证材料不得分。如发现弄虚作假、数据不实或明显不合理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总结本地区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容包括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思路及相关建议等。要求文字简练、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反映的问题真实客观,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
二、考核材料报送
请各市县于2021年10月12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对非涉密材料,将清单目录、佐证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考核评分表、工作总结等材料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604395@qq.com,不需上报纸质材料。对涉密材料,请报送纸质文件。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送的,考核不得分。
特此通知。
附表:1、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2、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绩效评价处 贾艳彬 0431-88550850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