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实现三个全覆盖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2020年预算编制中,省财政紧紧抓住绩效目标管理这一龙头,突出绩效导向,进一步规范省级部门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实现了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三个全覆盖。
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为进一步强化部门主体责任,从整体上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省级各部门以部门职责为依托,梳理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全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2019年102家省级一级预算部门进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基础上,2020年将138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也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总体数量达到240家,较上年增长了135%。
二是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全覆盖。突出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强化省级各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核责任。在编制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时,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由以往年度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扩大到所有项目。2019年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181个,涉及资金32亿元,设置绩效指标4112条。2020年一级项目750项、二级项目4600余项,涉及资金91.8亿元,绩效指标增加到30000余条,实现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