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31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为实现2020年底前省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这一目标,省财政当年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厅内部职责分工。
《通知》提出,2020年进一步深化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对新增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严格落实“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要求;开展绩效监控,对当年无法执行的项目或目标不能实现的资金,按照程序调整预算;组织单位绩效自评,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完善工作规程,提高评价质量;健全评价结果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在做好项目支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向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拓展。同时,筑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捋顺厅内部职能职责及工作流程,制定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建立健全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通知》还根据省厅内部机构和人事变动情况,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和需要,适当调整了厅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