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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政绩效2019年第13期(总第13期)
发布时间: 2020-03-09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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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

绩效管理现场指导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升基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厅绩效处会同厅脱贫攻坚工作组和软件公司,于11月12日和14日,在安图县和大安市分别召开了全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现场指导培训会议,全省38个市县的财政及扶贫工作重点部门业务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为做好现场指导培训工作,省厅全面系统摸清了影响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培训会上,结合具体案例,针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项目过细过散、项目名称和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简单、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不匹配、绩效指标明显偏离实际、指标间存在逻辑错误、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口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中整合资金如何录入等操作方法进行了说明,并对绩效管理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为全面提高全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水平,确保保质高效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培训会上,省厅详细讲解了全过程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流程,并要求各地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目标任务。一是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未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申请预算,不得安排预算;建立相关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并随决算及时向社会公开;将已批复的绩效目标报省级财政和扶贫部门备案。二是要定期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对存在问题的扶贫项目,暂缓拨付或收回财政资金。三是要组织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全面开展自评,填写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在此基础上,每年选择重点扶贫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四是要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自评抽查结果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并随决算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次培训,进一步压实了各市县、各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全流程各个环节操作规程,明确填报口径及注意事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为市县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规范化绩效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我省按期保质实现脱贫目标助力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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