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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吉财预[2018]1141号
发布时间: 2019-01-24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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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各预算部门(单位):

为加强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整体绩效水平,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省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吉财预[2017]3)规定,省财政进一步扩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对100个部门(单位)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推进,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制度化、常态化。各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97%的被评价部门制定了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大部分部门绩效目标编制水平、自评报告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三是部门履职尽责的支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通过绩效自评,查找不足,不断改进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发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部分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内部分工不明确,或已有机制办法执行不到位,存在内部沟通协调不畅情况,绩效目标编报质量较差,项目自评率较低,未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等情况。二是部分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不实,项目结余结转资金逐年滚存预算执行进度慢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部分部门未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前期市场调研等准备工作,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四是针对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二、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和减分制相结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省妇联、省民委、省发改委34部门被评为“优秀”等,占被评价部门总数的34%省有色地勘局、省安监局、省林业厅等34个部门被评为“良好”等被评价部门总数的34%省委统战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29个部门被评为一般”等被评价部门总数的29%;省侨联省福彩中心、省商务厅3个部门被评为“较差”等,占被评价部门总数的3%评价部门平均得79.47分,最高得分99.07分,最低得分40.70分。其中省妇联、省民委、省发改委等17个部门分数在90分以上,占被评价部门总数的17%(详见附件)

三、激励约束措施

按照《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吉财预[2016]618号)和《吉林省省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吉财预[2017]3)有关规定,对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部门,省财政在安排2019年部门本级预算时,按8%5%的比例一次性核增部门公用经费对评价结果为“较差”等次的部门,省财政在安排2019年部门本级预算时,按5%的比例一次性核减部门公用经费。

特此通报。

 

 

 

                                     吉林省财政厅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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