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关于2017年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吉财预〔2018〕240号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各市县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吉财预〔2018〕98号),省财政厅对2017年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中、东、西部版块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10个市县为:
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
长春市财政局
蛟河市财政局
梅河口市财政局
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
白山市财政局
延吉市财政局
辉南县财政局
和龙市财政局
西部生态经济区
松原市财政局
洮南市财政局
镇赉县财政局
对上述绩效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10个市县,省财政将按照《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规定给予资金奖励。希望受奖励的市县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全省各市县要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在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收入质量、盘活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预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