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首页
专题专栏
机关党建
当前位置:首页机关党建
创先争优专刊2017年第三期
发布时间: 2017-11-29 14:30:00
来源:
访问量:

 

 

张宝政副厅长在综合处党支部讲党课

 

按照《省财政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综合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请张宝政副厅长为支部上党课。宝政副厅长以支部普通党员的身份,结合自己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意识”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课上,宝政副厅长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四个意识”的丰富思想内涵,并对提出“四个意识”的制度依据和现实依据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同时,他联系综合处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如何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做好财政综合工作,提出四点想法:

一、强化政治意识,明确工作方向。一是在思想和行动上要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我们每名党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三是要从讲政治高度来思考、谋划、推进各项工作。强化政治意识就是必须要讲政治,我们财政部门党员干部既要会算经济账,更要算好政治账。综合处承担的职责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联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较多,因此,要求我们无论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指示,还是协调各部门、各市县工作,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思考筹划和抓好落实,切实把讲政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强化大局意识,提升工作质量。强化大局意识就是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思想上、行动上要摆正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厅党组的指示,要积极主动地多请示、多汇报,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把财政综合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努力做到胸怀全局、敢于担当、履职尽责。一是克服“就财政论财政”的思维定式,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使财政“定盘星”的作用更精准。二是改变就业务论业务的习惯,跳出不适宜形势要求的框框,树立勤思善研的风尚。三是根据不同的工作,确立不同的职责履行和考核标准。把宏观经济预测分析、财政“十三五”规划实施作为战略任务,定期评估;把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推进;把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作为重要任务,有力推进;把彩票、保障性住房和财政票据等作为日常任务,管出成效。

三、强化核心意识,做好党建工作。一是要在学习上聚焦“核心”。党中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就是要求我们既要全面学、系统学,把握内在联系、内在逻辑,又要全面认知、融会贯通,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继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我们每名党员都应该挤出时间学原著,读原著,学深悟透,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哲学观点、哲学思维、哲学思想,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二是要在政治上维护“核心”。从大的方面说,就是要自觉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坚决维护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从小的方面讲,就是要求我们每名党员要在思想上、言论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坚决的服从并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三是行动上对标“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思想修养、精神境界和道德作风上为我们树立了标杆、作出了表率。党员干部要经常对表对标,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四、强化看齐意识,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要在担当精神上看齐。综合处承担的改革任务很多事关全局,要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勇于担当,积极有为,发挥好财政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主动作为。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超前研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多渠道解决问题。通过加强服务、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地使用好现有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要在守规矩上看齐。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按规则、制度办事。同时,要严格执行厅机关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不服从纪律的“特殊党员”。三是要在敬业精神上看齐。要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在研究办理业务中,要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保持制度政策连续性与适时创新性相结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要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内控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完善各项制度,把不适宜的制度政策改过来、不健全的办法规章建起来、不完善的漏洞缺失补起来,使综合工作在规则范围内按程序运行、按职责落实。同时,要在完成工作的及时性上再下些功夫。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

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