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根据省住建厅报送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88万元,其中下达你地金额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支出。
二、该项指标执行中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的转移性支出”。
三、此项资金来源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请你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