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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1〕692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资环指〔2021〕692号
有关部门、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77号)和《关于报送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情况的函》(吉林函[2021]250 号),经审核,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万元。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执行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省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 。
2、补助市县支出,收入科目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此项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涉及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有关要求办理。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 (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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