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8号),经研究并报经国家审核,现下达你市(州)县(市)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参照直达资金5167万元,其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4117万元;省级示范校补助资金1000万元;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250万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300万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省本级支出: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和省级示范校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补助市县支出: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省级示范校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职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列2050302“中专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各有关学校、市(州)县(市)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58号)文件要求使用管理。一是要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支持各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改扩建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等。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平衡预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二是要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做好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三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