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的通知
吉财建指〔2020〕1345号
:
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申请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建议的函》(吉水规计函[2020]110号),现下达2019年省级资金218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支出。收入功能分类科目:“1100313 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使用省级预留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应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管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该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县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执行。
各市县要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省级资金支出预算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