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教指[2018]1316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8〕127号)和省级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市)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17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938万元,省级资金2796万元。此项指标列2019年有关科目,其中:省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分类科目列“30308助学金”;补助市县科目,收入科目列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提前下达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此次省级补助资金按85%比例提前下达市县,其余资金待省教育厅核定2019年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后再下达,多退少补。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的资金,并与本级负担的资金一起分解下达到学校,按学期均衡拨付。
三、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吉财教〔2010〕873号)要求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