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教指[2018] 1315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8〕118号)和省级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4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603万元,省级补助2888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此项指标列2019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科目列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提前下达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按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4元和全年200天计算。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实际在校学生数和天数核拨补助资金,提高食堂供餐比例,切实保证学生在校的营养改善需求。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