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9 15:13:00
来源:
访问量:

吉财教指[2018] 1315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的通知》(财科教2018118号)和省级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现提前下达市(州)县(市)2019农村义务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4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603万元,省级补助2888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此项指标列2019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科目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提前下达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按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4元和全年200天计算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实际在校学生数和天数核拨补助资金,提高食堂供餐比例,切实保证学生在校的营养改善需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81219

1315附件.xlsx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

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