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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吉财党群指〔2018〕236号
关于下达2018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局:
根据你单位报来的申请经费报告,考虑你单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一次性追加你单位专项补助经费 15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经费 万元,非政府采购经费150 万元。用于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及标志奖励,不得用于补充“三公”经费。执行中请列入2018年相关预算科目。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6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厅预算处、国库处、监督检查局,省人大预工委。
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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