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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5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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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工信办联〔2018〕10号

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工信局(经济局)、财政局: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吉发〔2017〕18号),引导和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依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 〔2016〕740号),现将申报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强制造业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以下七类项目建设。
(一)工业强基示范。 重点支持标志性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及产业技术基础等项目。
(二)智能制造示范。 重点支持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新模式应用示范项目。
(三)绿色制造示范。 支持绿色制造 体系建设 项目,以及97户重污染天气重点限产减排企业减排改造项目。
(四)制造业服务化示范。 支持制造业服务化转型示范项目 ,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项目
(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 支持新能源汽车 与智能网联汽车及 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公共性技术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汽车轻量化产品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等。
(六)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支持 列入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计划的 制造业创新中心 创新能力 建设项目。
(七)首台(套、批次)奖励和保险补偿。 对符合《吉林省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生产制造企业进行奖励,对投保的生产制造企业给予保险补偿。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除外),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必须基本具备实施条件。
(四)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 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企业年度决算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申报项目需符合安全生产 和环保督查 相关规定。 对列入省安委会 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的企业,以及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 不予安排专项资金。
在同等条件下,对申报单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予以优先扶持。
)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申报要求。
三、申报程序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
(一)网络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材料。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纸质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报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查确认盖章。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项目公示。 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项目向社会公示。
(四)中省直单位。 对中省直项目申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网络申报、纸质申报由辖区内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
四、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3月 22 日- 4 4 日)。 申报单位登录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https://www.goaw.com.cn/)填写项目信息,同时 向属地工信、财政部门 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 于2018年4月4日17时关闭。
(二)项目推荐( 4 5 日- 4 13 日)。 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审查项目信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 于2018年4月13日17时关闭。 各地区需在 4 13 日前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文件(包括附件 2 )及项目申报材料各1套,分别报送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并将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 2 电子版发送至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电子邮箱: gxtghtzc@163.com
各市(州)、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完成网络推荐后,应将推荐项目名单通过政府网站等权威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未通过项目,应向省工信厅、财政厅进行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五、项目审查及评审程序
省工信厅、财政厅对正式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清单,并在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具体的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及核查情况,形成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经省政府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投资计划。
六、相关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 各地区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二)择优推荐上报。 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具有多个项目的单位须择优上报。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各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择优推荐项目。
(三)按时完成上报。 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专项审计报告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材料必须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贴防伪标识,相关信息可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
(五)材料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封面(附件1),正反印刷,胶装成册。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省工信厅网站: http://gxt.jl.gov.cn/
  2.省财政厅网站:吉林省财政厅企业信息网
  3.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汇总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    孙  简  0431-88906298
  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朱荣洲  0431-88550562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400-0431528
按项目类别,对口专业处室咨询电话:
  工业强基 示范 项目:
    宫  克  省工信厅规划投资处    0431-88904370
    智能制造 示范 项目:
      张勇军  省工信厅装备处        0431-85803076
  绿色制造 示范 项目:
      张  文  省工信厅资源处        0431-88914475
    制造业服务化 示范 项目:
    张宝国  省工信厅软件处        0431-87075005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项目:
      闫  石  省工信厅汽车处        0431-88906102    
    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徐  旭  省工信厅科技处        0431-88904543
   首台(套、批次)奖励和保险补偿项目:
       孙中玉  省工信厅装备处         0431-87077727
 
     附件:1.申报项目封面
          2.2018年吉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
            总表(申报企业不需填报)
3.工业强基 示范 项目申报指南
4.智能制造 示范 项目申报指南
5.绿色制造 示范 项目申报指南
6.制造业服务化 示范 项目申报指南
7.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8.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9.首台(套、批次)奖励和保险补偿项目申报指南
 
 
                      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3月 22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含申报指南)【终板】下发3.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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