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吉财社指[2019]1005号
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有关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地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5750万元,用于所属医院开展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你地将上述资金尽快分解到具体项目,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上述资金请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吉林省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明确的范围使用,主要用于配备临床确有需要、诊疗手段提升、方便患者就医的相关仪器设备,和加强医院信息化管理、提高电子病历建设水平、远程诊断、远程病理建设和血液信息共享互通的软硬件方面投入。
你地要将上述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时打包上传电子版(带公章PDF格式)到jlsyzygc@163.com邮箱,逾期不备案或备案不符合要求的,以后年度不予安排或相应调减拨付相关资金。 同时,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