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社指[2018]1271号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1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前下达你地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9994万元,用于所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支出。此项资金省直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县收入列“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省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此次提前下达的资金,对省属公立医院是根据单位决算数据中药品收入的15%测算药品加成收入数后,再按加成收入数的10%测算确定省财政应补偿数额,并一次性拨付到位;对国家认定的市州级暂按1000万元的70%预拨,由地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使用;对市县暂按上年补助额度的70%预拨(其中,国家认定的市州所辖区按每个市辖区100万元的70%预拨),由地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使用,2019年根据考核结果与地方统一结算。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
请你地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2、2019年省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