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社指[2018]951号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有关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地2019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9850万元,用于所属医院开展临床服务能力建设,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你地将上述资金尽快分解到具体项目,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上述资金紧紧围绕《吉林省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0年)》(另行印发)明确的范围使用,每市(州)(含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支持1—2家所属医院开展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长春市可支持1—3家),每县(市、区)只支持1家所属医院开展临床服务能力建设,下达的资金医院只能用于配备临床确实需要、诊疗手段提升、方便患者就医的相关仪器设备。其中,县(市、区)级医院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重点健全一级诊疗科室,完善二级诊疗科室,强化提升薄弱临床科室建设;市(州)级医院围绕区域内学科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内容,统筹推进五大中心建设,重点建设临床技术先进、专业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或者为其他临床专科提供支撑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临床发展潜力和区域辐射能力,有稳定和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梯队的医学专科。
你地要将上述资金设备采购方案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时打包上传电子版(PDF格式)到weicaigongyou@163.com邮箱,逾期不备案或备案不符合要求的,以后年度不予安排或相应调减拨付相关资金。 同时,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相关附表另行印发。
附件:1、提前下达2019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2、市县公立医院设备采购备案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