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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补助“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7]1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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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财文〔2017〕151号)和省级预算安排,经与省文化厅共同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18年度中央和省补助“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55.28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补助资金199万元,省补助资金56.28万元;按资金用途分,选派工作经费238万元,培养工作经费17.28万元,
主要用于为选派人员和培养人员补助、购买人员保险、差旅费、教育培训等支出
。此项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前下达指标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三区”文化人才实施方案(计划)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省文化厅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于2018年年底前,将相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补助“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分配情况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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