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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畜禽防疫及无害化补助资金(非洲猪瘟)的通知
吉财农指[2018]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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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畜牧局《关于申请非洲猪瘟疫情紧急防控资金的函》(吉牧函[2018]259号)、《关于申请更改非洲猪瘟疫情紧急防控资金为非政府采购方式的函》(吉牧函[2018]265号)及《关于申请更改非洲猪瘟疫情紧急防控资金用途的函》(吉牧函[2018]271号)等文件,现拨付你单位2018年省级畜禽防疫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352万元,专项用于开展非洲猪瘟、炭疽病疫情防控工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经济分类科目见附表。
由于非洲猪瘟、炭疽病属突发自然灾害,按照《政府采购法》第85条规定,为及时有效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非洲猪瘟、炭疽病疫情防控经费不列入政府采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吉林省畜禽防疫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18]28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与畜禽防疫及无害化处理无关的支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省级畜禽防疫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分配表(非洲猪瘟、炭疽病)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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