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产业指〔2018〕413号)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
吉财产业指〔2018〕413号
省直相关单位,相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年初省级预算安排,按照《吉林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省政府审定批准,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1044万元),省直支出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市县收入列“11003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列“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具体支出内容及金额详见附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吉林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8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