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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研院建设)的通知
关于拨付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研院建设)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
根据《吉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21〕188号),现一次性拨付你部门4250万元,用于以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支持工研院(公司)建设。执行中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1201注册资本金注入”,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803资本金注入(一)”。
请你部门依法合规,按照省政府相关规定做好支持工研院(公司)建设工作。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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